合肥開始稽查2017年公積金 不足額繳存需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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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肥市公積金中心強調,將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相關單位限期整改。
昨日,記者從合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為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利益,合肥市開始稽查2017年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情況,依法抽查各單位是否已經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單位是否有不足月的欠繳等情況存在。合肥市公積金中心強調,將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相關單位限期整改。
本次稽查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實施,截至九月底結束。隨機抽查的對象,包括住房公積金操作系統內已經登記的單位、職工通過各種渠道投訴的有關單位以及申請七八月份基數調整的部分單位。
按照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住房公積金的賬戶設立、轉移或者封存;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因此,此次抽查項目為:單位是否已經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單位是否全員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單位是否有不足月的欠繳;單位職工繳存基數的確定是否符合《條例》規定;停繳單位是否已經辦理注銷登記。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合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會及時聯系對方要求整改,或發送限期整改通知書,并監督整改落實;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嚴重違規行為,將統一按照規定途徑和程序推送合肥市社會信用體系信息平臺。
責任編輯: 一米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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