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鄉醫療救助今年10月起將“擴面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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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上獲悉,《合肥市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經審議并原則通過。《辦法》明確,從今年10月1日到明年12月31日,我市醫療救助的范圍將更大,救助標準將更高,其中重特大疾病年度救助不超過8萬元/人。 《辦法》規定,醫療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六類群體:特困供養人員、社會散居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以下簡稱“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下簡稱“貧困人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是指未列入低保和貧困人口的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是低保家庭的2倍及以下)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因病致貧家庭(全年家庭總收入減去醫療總支出小于低收入家庭標準的家庭)重病患者。與以往相比,新政救助范圍更大,新增了“計劃生育特殊家庭”。 在一般醫療救助方面,《辦法》明確,特困供養人員、社會散居孤兒、低保對象、貧困人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父母,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負擔的費用,由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全額代繳。 重點救助對象(指特困供養人員、社會散居孤兒、低保對象、貧困人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父母)特殊病門診救助不設病種限制;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應是重病、重癥慢性病或門診特殊病規定病種。其中特困供養人員、社會散居孤兒,年度救助金額不超過4萬元。低保對象、貧困人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年度救助金額不超過3萬元。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年度救助金額不超過2萬元。 在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方面,經各種保險、一般醫療救助后,個人自付合理費用,分段按比例給予救助,年救助總額不超過8萬元/人。重點救助對象個人自付0.5萬元至2萬元(含2萬元),按40%予以救助;救助對象個人自付2萬元至6萬元(含6萬元)、6萬元至12萬元(含12萬元)、12萬元以上,將分別按50%、60%、70%予以救助,分別比2017年提高了10%。 《辦法》提出,醫療救助對象在醫療機構申請醫療救助,應在入院治療出院前向醫療機構醫保經辦窗口提供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以及民政、衛生計生、扶貧部門發放的相關證件材料。出院時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一并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由醫療救助資金支付的,由醫療機構按協議先行墊付,救助對象只需支付個人自付部分。醫療救助對象無法在定點醫療機構申請醫療救助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醫療救助。 相關閱讀: 我市多舉措提升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效能 城鄉醫療救助作為省定民生工程,有效緩解了困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合肥市民政局作為牽頭實施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決策部署,精準施策,不斷提升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效能。 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 做好制度設計,是全面落實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前提。近年來,市民政局五次修訂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政策,努力建立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醫療救助制度體系。目前,我市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擴大了救助對象的范圍,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本人納入了救助對象范圍。醫療救助標準進一步提升,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的救助起付線降至1.5萬元,特困供養人員和社會散居孤兒的救助封頂線提至4萬元,低保對象的救助封頂線提至3萬元。全面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金可達12萬元。2017年,合肥市還將出臺《進一步加強合肥市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實現城鄉醫療救助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真正的無縫對接,進一步方便群眾,提高救助水平。 在認定對象上下功夫 今年以來,我市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進一步優化升級,新打通了與公積金、稅務等部門的信息查詢通道,目前平臺已整合民政、公安、住建、工商、國稅、地稅、公積金等部門共計十余項居民家庭經濟信息資源,全市實現核對業務全程網上辦理,極大提升了核對工作效率。今年8月,蜀山區居民張某,在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申請醫療救助,在其簽署了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授權書后,該區的民政部門通過合肥市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對其家庭的經濟狀況進行了核查,核查出張某在申報家庭財產狀況時,故意瞞報了其家庭擁有的餐飲、園林兩家注冊企業以及三輛汽車信息。今年1-8月,我市共開展信息核對109421戶,合計255878人次,核對范圍涵蓋低保、住房保障、城鄉醫療救助等。經統計,全市信息核對檢出經濟狀況超標家庭約占20%,既提高城鄉醫療救助的公信力,也為政府節約了大量資金。 在監督檢查上下功夫 我市相繼出臺了《關于加強城鄉醫療救助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合肥市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建立了由民政部門牽頭,財政、衛生、人社等相關部門配合的督查機制。每季度,由縣(市)區民政部門牽頭,組織衛計、人社等相關部門人員,督查定點醫療機構,調閱城鄉醫療救助對象信息,走訪住院救助對象,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并形成督查文字記錄和圖片。市民政局每年還組織兩次績效評估、兩次工作督查,從而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并解決問題,不斷推動城鄉醫療救助規范運行。 責任編輯: 肉餡的小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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