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區中小學學區劃分權威公布 小學入學年齡適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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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學區劃分一直都是家長關注的焦點,2017年合肥蜀山區中小學學區劃分圖公布啦!
學區劃分一直都是家長關注的焦點,2017年合肥蜀山區中小學學區劃分圖公布啦!
6月7日下午2點40分,合肥市教育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2017年合肥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高新區、新站區、包河區、經開區這七大城區的中小學學區劃分方案。今年蜀山區中小學學區有哪些變化呢?一起來看看。
今年,蜀山區小學入學年齡上可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止2011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此外,該區將啟用1所新建學校合肥市樂農新村小學,規劃班級數24個,學位1104個。
2017年合肥蜀山區中小學學區劃分公布
蜀山區公辦初中學區示意圖
2017年蜀山區公辦小學學區示意圖
2017年合肥蜀山區中小學招生方案
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招生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行“單校劃片”、“兩個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學辦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1.小學
凡戶口在我區且年滿6周歲的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于7月1日、2日到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辦理入學報名手續,補報名時間為7月6日。原則上入學年齡為2011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學校在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止2011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對于放寬年齡入學,學校必須公開規范辦理,公告適當放寬年齡入學辦法、流程和入學年齡的截止時間。
小學適齡兒童辦理入學報名手續須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3)房產證;
(4)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5)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地點查驗蓋章)。
2.初中
小學畢業生升入公辦初中,區招生辦公室將于6月19日至6月27日組織報名工作,按照招生原則安排入學。在我區小學就讀的畢業生,由各小學于6月19日至6月23日到區招生辦公室辦理集體報名手續。在本區外學校就讀要求回本區升學的小學畢業生,于6月26日、27日到區招生辦公室辦理單獨報名手續,補報名時間為7月3日。
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報名須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3)房產證;
(4)學籍表(畢業學校須蓋章)。
(二)民辦學校招生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依規實行自主報名、免試入學。民辦學校招生方案須報區教體局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學校依據招生方案制定、發布招生簡章和廣告,不得含有違法違規內容,發布前要向區教體局備案。嚴禁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嚴禁超計劃招生和超班額招生,嚴禁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和家長。對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新生。嚴禁民辦學校招生無序競爭、搶奪生源、重復招生和亂收費等不當行為。對違規招生行為將依法糾正,限期整改,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停止其招生或按10%的比例減少其下一年招生計劃,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
要求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6月10日、11日直接到招生學校報名,學校須在6月22日前完成錄取工作。民辦初中要在6月23日前將錄取的學生名單上報區招生辦公室,同時反饋給相關畢業學校,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仍然參加原畢業學校集體報名,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三)特長生招生
今年我區繼續在五十中學招收體育和藝術特長生,在琥珀中學招收體育特長生,具體招生工作見《蜀山區2017年初中特長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名義進行招生。戶籍在我區且具有相關特長的小學畢業生,在本人及家長申請的基礎上,由畢業學校推薦,區招生辦公室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分配到相應的特長生招生學校就讀。錄取的特長生名單將通過區教體局網站及時向社會公示。嚴禁學校以文化考試(測試)等方式錄取特長生。
(四)特殊群體
1.隨遷子女入學。區教體局和各學校要積極穩妥地做好隨遷子女入學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區教體局要根據全區實際情況,于7月8日前公布接收隨遷子女學校名單,并統籌安排入學工作。凡居住在我區的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7月12日至7月16日或7月26日至7月28日到隨遷子女入學報名點(公布接收隨遷子女學校時一并發布)辦理入學報名登記手續。
隨遷子女入學報名登記須提供以下材料:
(1)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蜀山區的有效居住證(持證居住滿1年);
(2)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的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
(3)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4)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5)小學一年級新生,應出具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單位查驗蓋章);初一新生,應出具學籍表(畢業學校須蓋章)。
2.農村留守兒童入學。各學校要結合《合肥市貫徹落實安徽省農村留守兒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行動實施辦法》(合民〔2016〕421號)精神,加大關愛力度,并切實摸清底數和情況,確保轄區內適齡留守兒童按時入學。農村寄宿制學校須優先滿足留守兒童的住宿需求。
3.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公辦學校要按照確定的學區范圍和招生計劃,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視障和聽障兒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讀;智障兒童少年可到十里廟小學“培智班”就讀或在學區內隨班就讀。
4.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執行《合肥市引進的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接受基礎教育保障辦法》(合教〔2014〕367號),對符合入學條件的,由市教育局協調,按照文件要求落實。
5.境外子女入學。居住在我區的華僑、華人、港澳臺胞人員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由區民宗和外僑事務局出具證明,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6.市區內房產和戶籍不統一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提供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實際居住材料等,房產在我區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7.適齡兒童少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憑相關證明材料,與我區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政策: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戶口不在我區,本人戶口隨另一方在我區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住;
(2)適齡兒童少年父母離異,本人戶口隨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住;
(3)適齡兒童少年父母均為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國人員,本人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區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住;
(4)在我市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子女,在我區內實際居住;
(5)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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