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權益,督促平臺公司依法合規經營,8月29日上午,合肥市運管處再次約談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簡稱滴滴公司),對其存在的主體責任落實及經營管理等問題依法下發了整改通知書,并要求滴滴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畢。約談中,合肥市運管處同時表示,即日起,對網約車平臺屢罰不改、仍然違規給不合規的車輛和駕駛員派單的行為,將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

 

  約談會上,合肥市運管處要求滴滴公司嚴格落實承運人責任,切實強化乘客出行安全管理,繼續加快合規車輛及駕駛員申請辦證進度,加快清理不合規的車輛、駕駛員,保證線上線下車輛和駕駛員一致,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或“順風車”名義,向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營業性網約車信息服務,嚴格規范依法依規開展網約車經營活動。

 

  據悉,自2017年以來,合肥市在加快實施網約車“三項許可”的同時,堅持“以打促規”方針,持續加大對違規從事網約車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截至目前,本市已有15家平臺公司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8572名駕駛員取得網約車駕駛員證,8519臺車輛取得網約車車輛運輸證或已提交申請。2017年,共查處非法營運行為2446起,今年已查處非法營運行為2815起,其中非法從事網約車經營累計達2830起。自今年5月30日啟動非法網約車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對平臺公司立案521起,已結案225起,處罰金額112.5萬元;對車輛立案377起,已結案370起,處罰金額370萬元;已督促各網約車平公司清理不合規車輛66451臺。

 

  下一步,合肥市運管處督促各網約車平臺公司加快清理不合規車輛和人員,加快合規車輛、駕駛員許可的辦理進度,同時加大對網約車平臺公司向無證人員、車輛違規派發訂單等違法經營行為的處罰力度。

 

  同時,合肥市運管處再次重申,禁止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非法從事網約車經營;禁止網約車平臺公司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或“順風車”名義,向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營業性網約車信息服務;禁止網約車平臺公司違規向未取得合法營運證件的車輛、駕駛員派發訂單。對于拒不整改、情節嚴重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將依據有關規定加大處罰的同時,列入誠信體系“黑名單”,直至撤銷許可。

責任編輯: 肉餡的小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