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供應居住商住用地商品房預售“門檻”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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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近日召開的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員會2018年第六次主任(擴大)會議上了解到,合肥市已正式對全市范圍內供應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不含已成交的地塊),調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建筑層數1-6層的,應實現主體結構封頂;建筑層數7層以上的,應達到地上層數的三分之一且不低于7層。
新供應居住商住用地商品房預售“門檻”調高
7月份,本報曾獨家報道過合肥市將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的消息。此次調整后,合肥對所有建筑類型統一要求“形象進度完成一層施工”的預售條件,改為建筑層數1-6層的,應實現主體結構封頂;建筑層數7層以上的,應達到地上層數的三分之一且不低于7層。
這意味著,一般的多層(6層及以內)必須主體結構封頂,小高層、高層(7層以上)必須蓋到地上層數的三分之一且不低于7層,開發商才能申請預售賣房。
經過多年快速發展,合肥建筑已經從多層為主過渡到多層、小高層、高層等各類建筑多樣化發展階段,高層建筑占比逐年提高。
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解釋,此前只要一層封頂就可以銷售,去售樓部只能看到圖紙模型。交房的時候,業主有時候會發現綠化、環境等,會與心中夢想房子差距太大。而預售門檻提高,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房時的矛盾。
據透露,下一步,合肥市還將密切關注有關城市商品房現售試點工作情況,積極研究探索商品房預售制度改革,結合實際,適時選擇部分地塊開展商品房現售試點工作。
土地拍賣開發商可3個月內分期交清出讓金
此外,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員會2018年第六次主任(擴大)會議還對土地拍賣一些細則進行了調整。全市范圍內,以拍賣方式出讓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可在拍賣出讓活動之日前40日發布公告。
公告中,可明確競買保證金比例為出讓參考價總額的20%以上;可要求競得人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分期繳清土地出讓金。全市范圍內以拍賣方式出讓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如報名參與競買的人數達到3家,可舉行拍賣出讓活動。
鑒于市區和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范圍內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成交價不得超過歷史最高成交價,拍賣執行“舉牌應價+搖號”方式。廬江縣和巢湖市繼續執行舉牌應價方式。此次最大的變化是,開發商交付土地成交總價款時,可以不用一次性付款,而選擇3個月內分期付款。 責任編輯: 肉餡的小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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