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躍亭違約 FF前途堪憂
相關標簽: [!--togo.keyword--]
越來越多證據表明,在這場日益升溫的FF糾紛中,賈躍亭充當了違約的一方。
最直接的證據,便是雙方在2018年7月18日簽訂的《修改補充協議》明確約定,賈躍亭需在簽約后30天內不再為FF的實際控制人,并提供令恒大滿意的證據,而這些證據還要考慮相關政府機關和金融機構的要求。——顯然,賈躍亭并沒有做到。他只是將持有的FF股份交由朋友代持,其仍為FF的實際控制人,相關政府機關和金融機構對賈躍亭提交的證據并不信服,難言滿意。
值得注意的是,通過轉讓FF股份給第三方自證“不再為FF實際控制人”的方法,乃由賈躍亭一方主動提出。原因在于賈躍亭在恒大入股FF前就因違反外匯管理條例,導致FF中國外匯賬戶被凍結,且相關政府機關及金融機構無法接受FF控制人賈躍亭不斷被列為失信人,明確表示不會提供任何支持,FF中國業務陷入癱瘓。賈躍亭一方認為此舉可以滿足相關政府機關及金融機構的要求。
換言之,賈躍亭進行了一番自以為能滿足要求的“代持”操作,但仍為FF實際控制人的事實,難達相關機構的要求。這顯然與《修改補充協議》中30天內不再為FF實際控制人的約定相去甚遠,賈躍亭明顯已構成違約。
此外,賈躍亭的違約行徑還包括拒絕恒大查閱其財務記錄,取消了恒大委任的財務總監、出納人員享有的查閱權,甚至自恒大子公司時穎于2017年注資以來賈躍亭就從未提供任何FF經審計的合并財務報表。這些行為明顯違反了雙方簽訂的股東協議。
可以說,賈躍亭的一系列違約行為,已導致FF無法再中國開展相關業務,而中國又是FF最重要的研發生產基地及銷售市場,FF的前途已蒙上了陰影。 責任編輯: a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