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和律師一起執法,這樣的場景并不多見。日前,包河區城管局迎來了四位“新成員”——具有豐富行政訴訟工作經驗的執業律師,他們每周會有4個工作日與城管執法人員一起辦公,一起就重大案件、疑難案件進行討論,甚至隨隊參與執法行動。據了解,包河區城管執法大隊與濱湖城管辦已同步開啟律師“駐隊模式”,這也是合肥市第二個開展律師駐隊的區域。
 


  駐隊女律師開出首份《律師函》

  “您好,我是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蘭鐘,受包河區城管執法大隊的委托,就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作出提示。”近日,煒衡律師事務所向未領取施工許可擅自施工的當事人發出律師函,這是包河區城管部門推行“律師駐隊”模式以來開出的第一份《律師函》。

  據了解,作為建設單位,某健身咨詢有限公司在沒有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對投資額超過30萬元、建筑面積約2600平方米的項目進行施工,嚴重違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在律師的全程調查指導下,城管部門將依據相關法規對建設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罰款,處罰的最高金額可能在4000元左右。

  和以往的推諉辯解不同,這次當事人劉某認真聽著律師為他講法。“以前城管來執法時,不是很認可,但今天律師到場,明確地告訴我觸犯了哪條法律法規,我也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一定積極配合整改。”劉先生說道。包河區城管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駐隊律師具有第三方的中立性、法律專業的權威性以及司法介入的震懾性,這些身份優勢有利于提高執法效率,化解執法沖突,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實施律師駐隊并不是“嘗鮮”

  律師如何入駐城管隊伍?律師來了可以做哪些?對此,包河區城管局濱湖城管辦相關負責人一一作了解答。據了解,此次實施律師駐隊,不是“嘗鮮”,而是常態化的入駐,律師在城管隊伍有固定的辦公點,并由城管部門提供辦公設備、取證設備等。此外,律師入駐以后,還要接受日常性的考核,城管部門制定專項考核方案,對駐隊律師從履行工作職責、服從工作紀律、隨隊參與監督執法以及開展其他工作等方面進行記錄,對駐隊律師進行考核、評估。濱湖城管部門介紹,律師入駐以后,將聯合濱湖城管部門開展一線執法、宣傳勸導、立案查處等工作,在城管執法工作中提供專業法律服務,對重大整治活動執法事項提前介入,減少執法風險,并對執法過程中法律適用、執法程序、事實證據、法律文書等進行審查,為城管執法工作提供強有力法律支持。除了執法,還要普法,今后,律師還將聯合城管部門定期設立一線宣講臺,向市民講解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群眾對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城管聯手律師進行執法,這種法律保護是雙向性的,對執法人員行為進行規范和監督的本身,就是對執法相對人的保護,同時,在執法過程中,律師也將聽取執法相對人的訴求,保持客觀中立性”,濱湖城管辦綜合科相關負責人表示,律師駐隊這一新模式,在濱湖新區即將全線鋪開,在各個大社區、街道城管部門,也將有相關的律師提供專門的指導和咨詢服務。

  “智囊團”促進城管執法提效向智慧型升級

  城管+律師碰撞出來的化學反應,不僅體現在律師參與執法活動帶來的提效上,更深層次促進了城管執法方式及法治思維上的改變。
 


  6月3日上午,包河區城管局開展了一場別開生面的法律知識培訓,駐隊律師王蘭鐘、王克生結合典型執法案例,對城管執法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展開論述,就隨隊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執法程序、執法方式、適用法律、法定職責等問題對隊員們進行了講解,并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告誡執法人員,實施行政執法行為必須在職權、程序、適用法律、法定職責等方面注意規范合法,不得濫用職權。
 


  “隨著城管執法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工作也日新月異,相關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已由247項增加至620項,導致行政糾紛和爭議有所增加。”該區城管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參與城管執法工作中,駐隊律師發揮了“法制員、審查員、培訓員、調解員”的作用,將為城管執法水平提升增添“法治內存”,促進城管執法提效向智慧型升級。
 
(李玲玲 唐慢)
責任編輯:小蚊子